巧妙搭配,多多獲利,即把若干沒有關系的產品組合在一起捆綁銷售(這是與配套促銷的重要區別所在),利用主產品的優勢,帶動附加產品進行銷售的一種形式,目的是為了獲取最大程度的利潤空間。
捆綁銷售,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移動、聯通、電信公司。如很多用戶都熟悉的“1元手機+1年話費=同話費價值相等的手機”就是捆綁銷售的最好運用。那么,該如何進行正確地捆綁呢?
首先需要了解什么產品適合捆綁,捆綁產品需要有哪些特性。
捆綁的幾種產品其各自的價值最好是互補的,即雙方或多方捆綁后能以整體價值呈現,且能提升彼此。讓消費者購買時感到這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,能夠把它們當作一個整體去綜合考慮,而不是將若干個個體刻意放在一起。
從這個角度來看,不能硬性捆綁,否則反而會產生負面效果。有媒體報道,曾有某購票App會在購票者購票時不知不覺間捆綁一份20元的交通意外保險,此種行為已嚴重傷害了消費者利益。
乘客是否愿意購買保險,決定權在乘客。這樣的捆綁銷售既侵害乘客的合法權益,又違反了法律規定。捆綁產品之間的互補性越強,對消費者的觸動越大,消費者完全有理由在購買一個產品的同時,考慮另一個捆綁產品。比如,辦公桌與辦公椅的捆綁,計算機與打印機的捆綁。
相反,假如雙方的關系是從屬關系,那么,就有可能使消費者在選擇其中之一時不再需要另外一種。這一點是實體店經營者制訂捆綁策略時需要格外注意的,必須使捆綁的產品在功能上是互補的,被捆綁的各方至少也應該是獨立品,而決不能是彼此競爭的替代品。
一致性是指兩種或幾種捆綁產品的目標群體要基本一致。因為只有擁有相同的消費群體,才能保證兩種或幾種產品同時銷售出去。捆綁的目的是成為一種真正的動力而并非阻力。
可以設想一下,假定捆綁產品針對的消費者差異很大,捆綁產品就很難同時滿足他們的需求。需求決定購買行為,沒有需求的消費者就很難去購買。
如奧康皮鞋曾與溫州農行實行過一段捆綁營銷,即持有農行卡的消費者在奧康專賣店消費時可得到一定的優惠。但效果并不理想,奧康皮鞋的銷量沒有見長,溫州農行的業績也沒有出現明顯的提升。根源就在于兩種捆綁產品的目標群體不一致,需求重疊性太小。
根據經濟學的觀點,人們的職業、收入、財富和教育水平等與消費觀念保持著高度一致。即處于一定社會階層的人,具有特定的行為標準和價值觀,其購買需要的層次也是特定的。所以,捆綁銷售的產品在價位、價值上差距不能太大。
比如,一個奢侈品和一個普通品捆綁促銷,這種錯誤的捆綁思維非常常見,由于針對的人群不同也很難實施。盡管可以拉低奢侈品的價格,但對于低收入階層的消費者來說也是難以接受的,而對高收入者呢?廉價低劣的捆綁品則可能成為罪魁禍首,因為這些劣等品對自己來說毫無價值,甚至有損體面。
或者捆綁產品價值相距很大,其中一個產品不足以吸引消費者。如汽車與一個小小的座椅墊相捆綁,顯然是不科學的。因為對有購買小轎車能力的消費者來講,座椅墊所帶來的吸引力遠遠不夠。
捆綁銷售實質上是配套銷售的一種外延,不同的是產品與產品之間的關系發生了變化,配套銷售是從屬關系,捆綁銷售是依存關系,依靠兩個或幾個產品之間的優勢實現資源共享,相互帶動,進行統一促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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